-
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6-12-15 文 号 名 称 扶绥县落实四举措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扶绥县环境保护局 周静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扶绥县落实四举措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为保证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按时优质竣工验收,扶绥县落实四举措,强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
一是召开会议,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项目整改工作方案,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项目所在乡镇主要领导召开推进会,就存在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把问题整改落实到项目,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县环保局组织进行复查。
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监管,按照规定程序和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
三是规范项目监督管理。项目由监理公司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查。县环保局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到工程现场进行督查,发现质量问题的,县环保局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建设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在项目建设点周边设置护栏和警示牌,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四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针对部分项目征地的问题,县环保局多次召集当地村屯干部和群众代表开会集体商议,宣传项目实施的意义,请设计、建设单位向群众讲解项目的工艺和施工计划,消除群众的顾虑,争取群众对项目的支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