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7-08-15 文 号 名 称 2017年8月14日至8月20日28365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17年8月14日至8月20日28365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及链接
申请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调查单位
1
关于220kV聚龙(江北)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崇环验〔2017〕20号
链接见附件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崇左市江州区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
关于220kV渠黎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崇环验〔2017〕21号
链接见附件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供电局
崇左市扶绥县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3
关于110kV金凤送变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崇环验〔2017〕19号
链接见附件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供电局
崇左市中心城区东面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二、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7969931。通信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城南八路28365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邮编:532299。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8365
2017年8月14日
附件:
崇环辐[2017]20号-关于220kV聚龙(江北)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pdf
崇环辐[2017]21号-关于220kV渠黎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pdf
崇环辐[2017]19号-关于110kV金凤送变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