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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7-07-27 文 号 名 称 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28365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28365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及链接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1 中国移动广西公司4G网络四期(调整)工程 崇环审[2017]38号,链接见附件 2017年7月26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崇左市江州区、扶绥县、大新县、天等县、宁明县、龙州县 北京华恒基业野生动植物专用标识技术服务中心 二、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7969931。通信地址:崇左市城南八路28365核与辐射管理科。邮编:532299。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8365 2017年7月26日 附件: 崇环审[2017]38号-关于中国移动广西公司4G网络四期(调整)工程(崇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