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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7-10-18 文 号 名 称 28365关于崇左市左江水电站25MW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公示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8365关于崇左市左江水电站25MW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公示
我局受理了崇左中广核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交的崇左市左江水电站25MW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崇左市江州区太平镇盆垌村、宁明县亭亮乡那潭村。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17年9月30日28365受理情况公示》附件。
四、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7个自然日)。联系电话:0771-7827399。通信地址:崇左市城南八路28365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邮编:532299。
五、听证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8365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