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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7-09-18 文 号 名 称 扶绥县环境监测站开展2017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工作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何大华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扶绥县环境监测站开展2017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工作
为加强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质监发〔2017〕85号)和市质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崇左市2017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扶绥县环境监测站开展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自查工作。
扶绥县环境监测站对此次自查工作高度重视,召开全站在岗工作人员会议,研究部署2017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共分19大项进行检查,分四大步骤进行:一是对监测报告进行了一次认真细致的梳理,弥补缺漏;二是对仪器进行了清理和校对,对随机档案进行查缺补漏;三是对档案管理进行了再完善,档案设施进一步更新;四是对实验室的组织机构和检验检测行为进行检查。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整改。
实验室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经常性的工作,下一步,扶绥县环境监测站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准,对照该站质量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从而不断向更高水平的质量管理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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