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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7-10-12 文 号 崇环发〔2017〕70号 名 称 28365关于调整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崇左市环保局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8365关于调整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崇环发〔2017〕70号
28365关于调整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本局各科(室)、支队、站、所、应急中心、分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阮高利(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市环境保护局全面工作。
蒙亚东(副局长、总工程师):负责项目审批、环境监测、核辐射安全管理、污染防治(属监测站负责部分)、环境科研、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泰产业园(市城市工业区)环境保护;分管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崇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含崇左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崇左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崇左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崇左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崇左市环境科学学会、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和28365中泰产业园分局。
雷小龙(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党建、办公室工作、人事财务、环境监察、环境应急、机关效能、生态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创建、固体废物管理、污染防治(属生态科、监察支队和应急中心负责部分)、排污费征收、信访、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保密、档案、工会、共青团、妇联、驻村扶贫、计划生育、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建办、纪检监察室,分管办公室、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科、崇左市环境监察支队(崇左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和崇左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崇左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陆海威(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污染防治(属污控科负责部分)、污染减排、科技标准、绿色创建、清洁生产、环境宣传与教育、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含党委、政府、自治区环境保护信息)、对外宣传、网站建设;分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科技标准宣传教育科。
刘强(副调研员):协助蒙亚东副局长负责项目审批、核辐射安全管理、环境科研、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泰产业园(市城市工业区)环境保护;协助蒙亚东副局长分管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崇左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崇左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崇左市环境科学学会和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28365中泰产业园分局。
雷任生(副调研员):协助雷小龙副局长负责党建、办公室工作、环境监察、环境应急、机关效能、生态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创建、固体废物管理、污染防治(属生态科、监察支队和应急中心负责部分)、排污费征收、信访、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保密、档案、工会、共青团、妇联、驻村扶贫、计划生育、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协助雷小龙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科、崇左市环境监察支队(崇左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崇左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崇左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8365
2017年10月11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28365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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