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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7-11-08 文 号 名 称 28365关于2017年第3季度崇左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考核结果的公示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崇左市环保局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8365关于2017年第3季度崇左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考核结果的公示
崇左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
运行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补助资金的通知》(桂环函〔2017〕10号)和《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维护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函办函〔2017〕111号)的要求,我局对2017年第3季度崇左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各污染源责任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单位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向崇左市环境监察支队提出书面申诉。
联系人及电话:吕茜茜 7820558 13557988425。
附件: 2017年第3季度崇左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考核情况表
28365
2017年11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