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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7-11-28 文 号 名 称 28365关于变更2017年第二季度崇左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考核结果的公示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崇左市环保局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8365关于变更2017年第二季度崇左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考核结果的公示
28365关于变更2017年第二季度
崇左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
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维护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环办函〔2017〕111号)要求,我局已于2017年7月26日完成2017年第二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考核情况的公示及发放工作。
由于系统进行补助资金分配汇总时,误将广西海棠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列为由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运维,导致我局将广西海棠东亚糖业有限公司1#、2#锅炉烟气排放口两个排放口2017年第二季度运维补助资金各3156.16元,共计6312.32元拨付到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经核实,广西海棠东亚糖业有限公司1#、2#锅炉烟气排放口实际运维单位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17年第二季度崇左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考核结果进行更正并公示,如无异议,请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将多出的部分共计6312.32元退回我局账户,并将汇款凭证报送崇左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待我局收到汇款后再拨付给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吕茜茜 7820558 1355798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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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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