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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6-09-15 文 号 名 称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重发版)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系统管理员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 内容概述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重发版)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拟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考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起草和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的污染防治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和调查处理;协调处理跨县(市、区)间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跨国、市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等环境管理制度;参与反生物、反化学恐怖袭击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环境质量状况的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监测信息;指导全市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负 责 人:李卫民
联系电话:0771-7837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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