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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7-11-28
文  号   
名  称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10000吨年高压实高比能型锰酸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10000吨年高压实高比能型锰酸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10000吨年高压实高比能型锰酸锂技改项目》由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负责建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应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10000吨年高压实高比能型锰酸锂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

3)建设地点:崇左市城市工业区中信大锰新材料产业园内

4)工程性质:扩建

5)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4781.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1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4%

6)生产规模:新建2栋厂房建设10000/年高压实高比能型锰酸锂技改项目。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为3000/年高压实高比能型数码级锰酸锂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一座厂房及生产线,二期将建成7000/年高压实高比能型动力锰酸锂生产线,其中2000/年高压实高比能型动力锰酸锂生产线将在一期建成的厂房内建设,另再建设一座厂房及仓库,用于建成5000/年高压实高比能型动力锰酸锂生产线

7)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8912m2建筑面积为12368m2

二、环境现状

根据监测,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位监测的TSPPM10NO2SO2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中白头叶猴保护区监测的TSPPM10NO2SO2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左江评价河段的W1W3监测断面的pH值、溶解氧、CODCrBOD5NH3-N、高锰酸盐指数、SS、总磷、铜、铅、锌、镉、锰、铁、硫化物监测值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各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要求;园区南面的冲塘屯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北面约200m的广西白头叶猴保护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厂区周边土壤中镉、砷、镍超标的原因可能与区域背景值有关。

三、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为: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废气(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噪声(施工机械噪声、车辆交通噪声)、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

1)废气

锰酸锂烧结过程中产生的废气G1:物料在每次烧结工序中将产生少量的烧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H2OCO2N2O2

厂区粉尘G2:生产线在将碳酸锂、二氧化锰进行前处理(分散、混匀)工序、后处理(混合、分级)工序、包装工序中产生少量的粉尘。

2)废水

项目生产、生活废水主要有:

冷却水(W1):数码型和动力型锰酸锂锰酸锂生产工艺采用高温固相法干法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不需要水,只有在电磁除铁器中需要使用冷却水,其采用冷水机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循环水每月更换一次,冷水机循环水属于清净下水,更换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W2):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是CODBODSS、氨氮等。

厂区初期雨水(W3):项目区散落地面的原料被雨水冲刷造成水污染,主要污染物是SS

3)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烧结装料用氧化铝匣钵、残留有锰酸锂等的金属容器,偶尔产生的次品产品、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除尘废渣、除铁过程产生的废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4)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风机、生产设备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运行产生的噪声。

四、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1)项目在生产中排放的粉尘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对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项目生产过程中风机、混合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4)项目产生的烧结装料用氧化铝匣钵、残留有锰酸锂等的金属容器,偶尔产生的次品产品、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除尘废渣、除铁过程产生的废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固废收集、贮放、运输、处置等环节的不严格或不妥善,会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对废气的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通过设置围挡、采用覆盖防尘布、加强周边保洁工作等措施减少粉尘的影响,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周边敏感点集中的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降尘。

营运期项目锰酸锂生产线烧结炉窑窑头、窑尾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分别经15高排气筒排放,烧结废气粉尘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6-1996)表2中“其他窑炉”的二级标准“烟(粉)尘浓度:200 mg/m3”要求,技术可行。

本次扩建的锰酸锂生产线在原料预处理(配料、混合)、包裹、后处理(混合、分级)、包装等工序的粉尘采用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将处理后分别通过1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各粉尘点收集效率95%,布袋除尘效率99%,各工序粉尘进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对废水的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池、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作施工场地降尘用水、车辆和工具冲洗水,不排放施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原四氧化三锰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将通过排污管道排入东南面约150m的左江。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水机循环水属于清净下水,更换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新增员工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内四氧化三锰的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通过排污管道排入东面约150m的左江;初期雨水经新建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四氧化三锰的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左江。

3、对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场界设立施工围墙,针对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并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对于运营期机械噪声,项目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风机、空压机机等设备的进出口安装消音器,经距离衰减和受车间墙体吸收、阻隔后,设备噪声大大降低,对设备附近的局部声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说明项目所用的噪声防治措施技术可行,效果明显。

4、对固体废弃物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地点填埋,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运营期烧结装料用氧化铝匣钵在厂区四氧化三锰车间内设置固废临时贮存,定期运至大新下雷布康渣库存放;车间产生的次品产品临时贮存在车间塑料桶内,经粉粹等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间进一步生产;布袋除尘器除尘废渣临时贮存在车间塑料桶内,收集后回用于锰酸锂的生产工艺;除铁废渣临时贮存在车间塑料桶内,作为废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临时贮存于污泥池内,污泥拟脱水后外卖作为肥料;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对一般固废临时贮存点进行建设。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材堆放场、料场等临时用地不应占用水面和农田。工程占地范围、施工期临时用地等在开工前场地清理时,应将表层耕作土收集堆放,并作水土流失防护,以备复耕使用;施工结束及时进行清理、土地整治种灌草或植树绿化恢复植被。项目施工场地周边应开挖截流排水沟,施工场地内应设置排水沟渠,合理地将施工场地内汇集的雨水导流出施工场地

四、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根据风险识别,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布袋除尘系统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厂区无重大危险源,经事故概率计算,发生各种事故的概率约为1,发生事故时如能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要求,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和社会应急措施,事故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在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加强管理后预计本项目发生各类事故的机率很小,通过以上风险分析,项目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五、综合结论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10000/年高压实高比能型锰酸锂技改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广西崇左市城市工业区总体规划》、《崇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的要求,选址基本合理,符合当地环境与经济发展规划,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各污染物排放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降级,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报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对拟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您在公告发布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应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    

单位地址:广西崇左市城市工业园区中信大锰崇左产业园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7965812

电子邮箱:lhl@citicdameng.com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

2017112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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