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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7-10-13 文 号 名 称 扶绥县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何勇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扶绥县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及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掌握全县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扶绥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扶绥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本次普查工作计划2018年底完成。
扶绥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其中,副县长冯艺刚任组长,县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黄红宏、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刘义志、县统计局局长甘绍慧任副组长。
此次普查对象为扶绥县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或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2016年第4季度至2017年底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普查方案编制、办事机构成立、普查人员抽调、宣传培训等工作。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开展入户调查,技术组全面核实调查信息、核算排放量,年底完成普查工作。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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