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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7-11-23 文 号 名 称 28365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崇左市环保局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8365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维护我市良好空气质量,推进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规范〔2017〕4号)、《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桂环规范〔2017〕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7天,即2017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及电话:黄宇星 7837698 18589805860;传真:7827066;电子邮箱:czwkk001@163.com。附件: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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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3日附件:
附件1: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