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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7-10-26 文 号 名 称 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28365城市工业区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28365城市工业区分局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28365城市工业区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及链接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机构
1
28365城市工业区分局关于年产10万吨生物有机肥信息化系统生产线及经营管理(ERP)自动化平台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崇环分局验〔2017〕3号,链接见附件
2017年10月25日
广西多美施肥业有限公司
崇左市城市工业区工业经东一路南段6号
广西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
28365城市工业区分局关于广西好青春醋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甘蔗食醋及甘蔗果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崇环分局验〔2017〕4号,链接见附件
2017年10月25日
广西好青春醋业有限公司
崇左工业区工业大道三岸段,广西中泰(崇左)产业园中的东盟特色食品产业区内
广西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7961853。通信地址:崇左市城南八路28365城市工业区分局。邮编:532200。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8365城市工业区分局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
崇环分局验〔2017〕3号.pdf
崇环分局验〔2017〕4号.pdf